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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章 活色生香(第1页)

在顺天府一个不起眼的地方有一所不起眼的地方有一个不起眼的房子,这里荒无人烟,没有人会注意到这里有所房子,当然也不会发现里面有人。

里面有几百个黑衣人,这些人正在进行超越人体极限的运动。这些人不用做其他事,要做的就是战斗。厮杀是他们的全部。他们分为两拨,一拨人正在手持木械在搏斗,他们不会将自己的队友视作同伴,这时候所有的人都是敌人,每一招都是杀招,他们不会对对手留情。

另一拨人正在射箭,不过他们的射箭与其他人不同,他们是运动速射,几个人分为一组,形成一个圆弧,每次射箭都会稳稳扎在箭靶上。他们的战斗方式很简单,就是打倒敌人,这些人长年累月的战斗,他们的肌肉非常发达,他们的动作协调,他们也懂得服从命令。

这必定是一只虎狼之师。

”风十五,大声告诉我,你为什么活着。”

“为了上阵杀敌,为了报效朝廷。”

“风七,你将效忠于谁?”

“穆林王”

“云九,告诉我,穆林王代表的是什么?”

“是尊严,是荣耀,是绝对的权威。”

“你们所有的人大声告诉我,当穆林王出现危险时,你会怎么做。”

“为穆林王死,为穆林王挡住敌人,用我们的牙齿咬掉敌人。”

“你们是娘们儿吗?你们的勇气在哪里?再次大声回答我。”

“为穆林王死,为穆林王挡住敌人,用我们的牙齿咬掉敌人。”

风之队、云之队每一队都有一百人,他们没有家,没有亲人,见不到阳光,他们就是一只神秘的军队,只出现在该出现的地方,他们没有荣耀,有的只有黑暗。

原来这里有一千多人,现在只有两百,其他的人都死了,这里是强者的天堂,只有活着的人才能参加风之队、云之队。

穆林王躺在摇椅上,一个美艳妇人正在替他揉着肩,他微合双目像是在享受,美艳妇人的眼睛始终望着穆林王,他爱她,她希望他每天都能这么躺着,即使什么都不做,也会感到快乐。可是这一切都不可能,因为他的穆林王,而她则是王的女人。而穆林王也爱这个女人,这个女人堆自己始终不离不弃,不管什么时候总是相依相伴,这样的一个红颜知己实在难得。

美艳妇人脱下了自己的衣服,身体就暴露在穆林王面前,这么多年过去了,她的身材还是这么美丽,她的眼睛就好像随时能滴出水来,胸部还是如此坚挺,她的腰肢依然如此纤细,臀部丰腴而不多肉,这种女人不仅美丽,更是让男人气血上涌,她本就是一个尤物。面对这样的女人,没有人能够拒绝,这种诱惑也不是谁都能抵挡的,穆林王也不例外。

穆林王心跳了,他抱起了妇人,穆林王轻咬妇人的耳朵,还不时吹出一股股热气,双手握住了那一对坚挺揉捏起来,妇人露出了愉快的笑容,穆林王还是一如既往迷恋她的身体,在穆林王双手的抚摸下,妇人已经忍受不住了。妇人解下了穆林王的衣带,两人**相对,穆林王了解女人,他总是在女人最需要的时候才会给予女人安慰。就在房间里运动了起来,妇人高亢的呻吟声与穆林王的喘息交织在一起,久久不息。

几个时辰过去,穆林王已经结束了战斗,穿戴整齐。一个黑衣人敲门进来了,穆林王道:“天二,他们怎么样了?”

天二答道:“禀王爷,天三、天四、天五任然在训练。他们已经经过洗脑,只会听从王爷”

穆林王眺望远处的天空,缓缓道:“很好,很快他们就会有用武之地了。”

风之队、云之队离开了生活了很多年的地方,如今他们离开了,去一个陌生的地方,这个地方他们不熟悉,他们也不会打听,他们的军令是服从,所以这些并不重要。

凤凰城是一个古老的地方,当代城主更是智慧卓绝,原来的凤凰城本是一片荒凉之地,强盗贼寇盛行,这已经是一个野蛮之地,直到他来了。凭借一杆银枪三天之内肃清了所有贼人,在众人的推举下,当了这个城主。当然他也是一个好城主,他用他的枪法保护着凤凰城所有的子民。

凤凰城的百姓安居乐业,夜不闭户,路不拾遗。今天凤凰城来了许多人,有的是贩夫,有的是脚力,当然还有些人是商队,他们的到来使这个小小的凤凰城显得拥挤。

这些人一来就引起了凤凰城士兵的警觉,因为他们的气息不属于这里,他们的身上沾染了太多血腥气,凤凰城里面的人都是朴实的,凤凰城也不会收留这些人,这些人不属于这里。

消息很快就传递到了城主那里,城主走上凤凰城楼,这里是制高点,一眼望去,可以俯瞰到所有的角落,他注意到了所有的人,那些外来人走路脚步沉稳,每一步不多不少,就像是认真度量过一般,必定是练过武功的人,在厉害的的伪装也会被自己的走路方式出卖。

欧阳靖道:“这么多年过去了,还是找上门来了,徐玉龙我帮不了你了。”

凤凰城内向南三十里有一家村落,阿四就住在这里,每一天他都会上山砍柴,然后挑一担柴草去城里换来粮食,如果卖了个好价钱,还能给妻子、女儿置办一套新衣服,妻子没日没夜的操劳,却从没有好好对自己,所有给她置办一身行头是非常有必要的。今天很早他就起来了,因为此时是夏季,如果去的晚砍柴的时候就得曝晒在阳光下了。

阿四长相很普通,跟普通的农家汉子一样,有着健硕的身子,干起活来从不含糊。他是一个开朗的人,不管遇见什么人,什么事都会呵呵的笑。他一出门就看见了一个人,那个人他认识,他就是老李头。

老李头脚上穿的一双草鞋,草鞋上有不少泥,显然是下地干过活儿。老李头道:“好小子,又去砍柴啊。”

“嘿嘿,对啊,不砍柴哪来的银子啊。”

老李头挺喜欢这个小伙子,憨厚老实,又不占别人便宜。

两人唠叨两句话就走了。

阿四忙活了一个下午,终于砍好了一担柴。在树林里找了一个树木遮挡的地方躺了下来,休憩一会儿,他嘴里含了一片树叶,享受着小树林里的一片清凉。

他渐渐喜欢上了这种生活,他有妻子孩子,他不要再过以前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