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迹
老婆忌日,我重生了
登录
关灯
护眼
字体:

第七十六章这眼神有点不对劲儿(第1页)

能够得到一个人的赞同,真的是一个是一件特别幸福的事情。

唐傲看这姜书兰看自己的眼神,逐渐充满了光芒,觉得好像味道有点不对劲。

自己是来找对象……呸呸呸,是来找生意的,媳妇和娃儿自己早就有了。

为了避免姜书兰沉落这么的快,连忙说道:“可惜啊,我初来乍到,根本不知道去哪里找卖布料的人啊!”

姜书兰闻言,直接就说道:“那很好办啊,我爸爸就是一个纺织厂的副厂长,主管的就是这个事情,只要我和他说一声,你的问题就解决了。”

“真的啊?”

唐傲一愣,随即惊喜问道。

他没想到,眼前的嗯姜书兰,竟然这么轻易就答应帮忙,这和上一世的场面好像有点不一样。

当时的自己,可是用了很多的方法,才让她答应的。

“当然!”姜书兰挺起胸脯保证道。

自己老爹的工作,她还是很能打包票的,毕竟就这么一个女儿,而且因为母亲早逝的原因,父亲对自己的疼爱更深,甚至为了自己,这么多年都单身。

让他帮忙办这个事情,轻而易举。

“不,不行!”

唐傲见她这样保证,连忙摇头道:“我们只是萍水相逢,怎么能让你帮这么大的忙呢?还是我自己去找吧!”

说吧,便不等姜书兰回答,迈步朝外面走去。

“喂!”

姜书兰看他竟然直接离开了,不禁撇嘴道:“真的是,什么人啊,有这么好的资源都不用,竟然有自己去找,真是搞不懂。”

话虽然这样说,可是她却对唐傲这个人,更有好感了。

一个能够自己扛事情的男人,特别能给人安全感。

唐傲出门之后,去了端州市的商业街。

这里不愧是大城市,比他们的县城繁华多了,车上人来人往,车水马龙的,已经颇有商业的规模。

这就是差距,下面的人多数还在农耕的时候,城市里的人,已经迈步进入到了商业时代。

用的是电灯,看的是电视,烧饭用的是天然气,方便用的是抽水马桶。

街上,不时经过的女人,穿着已经比县城要大胆了许多,虽然还没有了唐傲制造的那种样式,可有的人,已经开始烫发、染发了。

一个小时后。

唐傲从商业街里出来了,手里拿着好几本崭新的书籍。

这是他专门挑选的。

不管任何时候,找人办事都不能单凭一张嘴。

特别是那种不太熟的人,更是要请客送礼,不然的话,别人凭什么要给你办事呢?

对于姜书兰的家事,唐傲自然是知道的。

姜书兰的父亲名叫姜山,对于自己的妻子,那也是百般疼爱。

可惜,造化弄人,在姜书兰小的时候,她却意外病逝了。

这对他的打击不可为不大。

而为了不让女儿收到欺负,姜山十几年都没有再找。

他生活习惯非常好,烟酒不沾的,唯一的爱好,就是和女儿一样,看点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