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迹
回到过去之年少有为
登录
关灯
护眼
字体:

第4章 欲买桂花同载酒(第1页)

藏青色透着墨蓝深意的正装,左侧的衣襟别着一枚灿金色的michaelmichaud迷你玫瑰胸针,衬衫的扣子扣到了最上面那颗,西裤合身得裹贴在身上,没有像周围男生的西裤那般肥大得像休闲裤似的,踩着一双低帮小白鞋AJ1metallicGold白金配色。

在一众身着正装的学生当中,就数苏景轩最为光鲜出众。穿上鞋直逼19o的身高,脸上擦了cPB的妆前乳,遮掉了脸上的小痘印和黑眼圈,眉眼之间藏着笑意,五官俊俏,唇红齿白。站在树荫底下,萧萧肃肃,爽朗清举,端的是人间琢玉郎!

苏景轩爱惜得掏出湿巾轻轻擦拭着鞋面,这可是他前天刚刚下单的新鞋,要不是闪电直发的价格和普通快递的一样,他都说服自己宁肯多花二十块钱运费,也要这一回人前显圣!

你对一个人的第一印象取决于什么?没有人出门会把不动产权证、专业资格证书焊在脸上;也不会有人跟你聊天聊得好好的就一掀上衣,给你展露他的八块腹肌;更不会有麻瓜不经意间把口袋里的兰博基尼、柯尼塞格、帕加尼的钥匙掉到地上让你看到。

第一印象往往取决于对方的样貌、穿着和言行,而第一印象往往是一段关系的开端。

如果你看到一个在大街上推着垃圾车、浑身散发着臭味的环卫工人,很少会有人跑过去跟他打招呼的;如果你看到一个邋里邋遢、衣衫不整的粗鲁醉汉,很少会有人跑过去问他需不需要帮助;如果你看到一个衣衫褴褛、跪地行乞的阿婆,很少会有人会去关心她为何沦落至此。

的确,总是强调灵魂的深度,强调内心的真善美,然而事实是如果你给别人的第一印象不堪,你甚至连展露你自己的舞台都会有,现实就是这么的残酷。

不管是前生还是今世,苏景轩都不曾失过端庄得体,即使明天是世界末日,他仍然会穿着得体,体面得迎接末日的到来,这是他的生活态度。

苏景轩喜欢nike的鞋子,有喜欢打篮球的缘故,在nBA里面大部分球星穿着的都是nike,再加上Kobe、Lebron等一众巨星代言,让他一度以为打篮球的就应该穿nike,踢足球的就应该穿Adidas一样。

从小学到初中,爸爸妈妈总是说他在长个子,不能给他买贵的衣服鞋子。老师也有理由,学生就只用学习就行了,刘海不能过眉毛,只能穿校服,只要学生注意打扮就是分心、就是不在学习状态。

衣服捡比他大十几岁、都已经成家的哥哥的旧衣服穿,衣服的年纪都快赶上他年纪的一半了。他喜欢穿浅色的衣服,妈妈永远说浅色衣服不耐脏,不给他买,他只能穿灰扑扑的七八年前的旧款。

两条美特斯邦威的加一块不超过两百块钱的仔裤从初中穿到高中,一条361的黑色长裤给泼到了84消毒液烧到出现棕黄色斑点,还拿墨水涂黑接着穿。

鞋子只有361、安踏、鸿星尔克,一个季度只有那一双盯着穿,连双换洗的都没有。

少年也是有虚荣心的呀,他看到周围同学穿着nike、Adidas,他也懂呀,他会羡慕呀。上了高中以后,随着父母生意渐渐有了起色,对他物质上的要求也尽量满足。

在前生,从上大学开始到他成家立业,甚至过了而立之年,一直在不停地扩充自己的衣柜。读大学期间,他的衣服就多到一个壁柜、一个橱柜再加一个7oL的收纳箱都塞不下,别的不知道,父母想要培养他勤俭节约、衣服够穿就行的理念是肯定破碎了。

哪怕是再世为人,苏景轩仍然记得前生的52o这一天,同样是拍毕业照,长期熬夜的黑眼圈跟要病死的人一样憔悴,额头上长了一个大痘痘,挤到红肿胀痛都没有挤破,西裤也是肥大不合身,一个裤筒里能塞下他两条腿。

还因为脚下穿的是一双水晶底都已经磨破,下雨天会进水的篮球鞋,nikeKobeVenomenon5冰蓝配色,被一个叫刘俊杰的蘑菇头傻大个嘲讽他衣品不好,他只能嘴硬着说是他喜欢这么穿。

记忆真的很奇怪,曾经下了死力气背诵的课文、公式哪怕一样简短,但是经过时间的冲刷也会模糊不清,反而是别人不经意间的一句吐槽,你会牢牢记在心里,

可是他没有板鞋啊!他知道这么穿不好看,但是他没有啊,就算是那几双篮球鞋,还是他巧立名目,说是校篮球队要求统一着装索要或者是考试进步的奖励,

为了攒钱买那双毒液5冰蓝,苏景轩把父母给的饭钱全部省下来,每天回家自己淘米煮饭然后炒一碗蛋炒饭吃,甚至还练出了一手做饭的手艺。

你可以嘲笑他的虚荣,嘲笑他的罪有应得,骂他是活该,但他就是死性不改,绝不低头!

上了大学以后,他发疯的攒钱,做兼职赚钱,他会算计每个月生活费15oo,早饭可以2块钱一杯燕麦牛奶对付,中午、晚上可以去食堂打一荤两素才8块钱、米饭可以续到吃饱,偶尔换换口味吃个9块钱左右的烤肉拌饭、石锅饭,算上电话费一个月4o。